重庆九龙坡区出台《区管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9日】
【来源:重庆市九龙坡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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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重庆市九龙坡区出台《区管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经济责任审计,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这是该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构建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的又一有力举措。

    《办法》着力抓住“五个关键点”,注重提高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一是明确审计对象。把在干部考察过程中,被列为区管领导干部(包括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区属国有企业相应职级负责人)考察人选,且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列为任前经济责任审计对象。

    二是细化审计内容。根据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不同,针对区级部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等不同审计对象,依法确定重点审计内容。在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的同时,重点关注领导干部重大经济决策、履行经济责任、内部管理及廉洁从政等事项。

    三是创新审计方式。将任中审计与任前审计相结合,对任职时间较长、预算经费数额较大、专项转移支付金额较多的区管领导后备干部,作为任前审计的重点,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实施任中轮审。

    四是规范审计流程。合理把握任前审计进场时点和时限要求,审计前,对需要进行任前审计的被考察对象,由区委组织部在发布干部考察预告时一并发布审计预告,同时进行审计委托;审计中,充分利用已有审计成果,提升审计时效,使审计工作与干部任免工作有机衔接。

    五是强化结果运用。将任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作为考察材料归入干部本人档案,作为干部是否任用的依据之一,并根据审计查出问题情况分别作出对应处理,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干部的个人诚信管理,将经济责任和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知识和法规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课程。

    据悉,《办法》现已开始实施。该区预计近期将完成3个任前审计项目。(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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