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强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3日】
【来源:河南省郑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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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河南省郑州市审计局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工作思路,强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的免疫功能、预防腐败功能。截至目前,全市审计机关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68个(任中54个),查出领导干部负直接责任的违规金额1595万元,负主管责任的违规金额49032万元,负领导责任的违规金额20425万元。

    强机制,建制度,加大审计保障。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提请市领导对全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形成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和市国资委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通力合作,统筹协调,保证了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二是着力完善配套制度。起草了《郑州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审计评价暂行办法》、《郑州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范围、计划、内容、程序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为指导和推动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勇改革,深探索,提升审计质量。一是在工作方式上,践行“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理念,大力推行“五权分离”管理新模式,即审计计划安排权、现场审计查证权、审计处理处罚权、问题定性审理权、督查整改权分别由不同职能部门独立行使,相互制约和监督。二是在计划安排上,根据行业特点、区域特点和任职时间安排审计,实施同类项目集中安排审计,实现县(市、区)长、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三长”同步审计,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三是在项目管理上,打造全方位项目控制。一方面将审计项目按等级划分,打破处室界限,实行审计组长公开竞聘上岗、组员双向选择、对口单位回避制。另一方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先后成立审计组和处理组,分别承担问题的审查和处理任务。同时,还要求审计组定时汇报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变静态数据汇总为动态跟踪反映,对审计时限进行严格控制。

    谋手段,当参谋,深化审计成效。一是实行综合考量实施办法、实施领导干部分类管理、加大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建立审计对象管理信息平台,强化对领导干部绩效审计、执行财经政策和制度审计及重大专项资金效益审计,促进提高审计质量。截至目前,通过审计为国家增收节支46632万元,其中已上缴财政41532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5100万元。二是针对审计发现问题,通过审计结果报告、审计要情和信息等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和反映,分析问题成因,提出针对性建议,审计结果运用效果显著。纪检监察部门对审计结果报告反映的违纪问题,予以及时查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组织部门采取了将审计结果同干部考核任免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干部选拔、调整、聘任的参考依据;其他相关部门都依据审计结果及时依法依规做出处理。截至目前,市审计局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事项2件;向有关部门移送事项5件,已处理2件。(王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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