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审计厅建立厅领导联系点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4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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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近日,山东省审计厅结合部门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了厅领导联系点工作制度。
     
    制度规定,每位厅领导负责联系1-2个市审计局和所属1个县(市、区);要以调查研究、开座谈会、个别听取意见建议、电话联络、网上信箱交流等形式,通报审计署和省审计厅重要审计信息,了解有关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和审计业务规范在联系点的落实情况;全面准确掌握联系点情况,使工作思路更符合实际,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围绕省厅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指导联系点开拓新思路,采取新措施,创造新经验;了解基层审计机关所思所盼,帮助联系点解决困难和问题,构建良好的工作关系;总结推广联系点在工作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好经验、好方法、好典型。
     
    制度要求,厅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每半年到联系点1次,遇有重要活动、重大事件要随时联系。每人建立一套联系档案,记载每次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的主要情况。每年就联系点发展情况写出专题报告,厅党组或厅长办公会每年组织专题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关于联系点工作的情况汇报。(王鸿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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