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市县级审计机关采取五项措施深入推进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5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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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审计工作深入发展,有效发挥审计监督服务职能,大连市各县(市、区)审计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转变审计理念、努力创新审理模式,采取有效措施,不断规范和深化审理工作,审计质量控制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强化依法审计意识,健全完善审计规范制度体系。甘井子区、庄河市等审计局严格执行审计法和国家审计准则,并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完善审计质量岗位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出现审计质量问题时实施责任追究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审理工作流程,审计行为进一步规范。
     
    二是探索创新审理模式,由事后审理向全过程控制转变。金州新区等审计局将审理工作的着力点前移,对重大审计项目实行现场跟踪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消除审计质量隐患;将审计业务会议前置,在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之前召开审计业务会议,确保审计报告质量并能代表审计机关意见,避免出现反复征求意见的现象。
     
    三是提升审计服务理念,坚持揭露问题和促进整改并重。西岗、沙河口等区审计局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后,按照确定的整改时间,由审理机构牵头,有重点地进行审计回访,督促落实整改,并协调解决其在整改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更好地完善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双向沟通协调机制。
     
    四是创新审计管理手段,提升审计工作质量。瓦房店、普兰店等市审计局实行审计业务考核制度,定期通报审计业务工作情况,及时揭示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及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加以纠正改进。同时,旅顺口区、长海县等审计局注意完善审计质量激励机制,定期开展五项评优活动,在审计机关形成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五是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西岗、沙河口等区审计局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提高审计干部依法办事和依法审计的意识和能力。中山区审计局编写《审计监督与服务工作手册》宣传读本,局领导主动走入党校“大课堂”,对以往审计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集中讲解,促进了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乔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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