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远安县审计局强化审计结果应用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0日】
【来源:湖北省远安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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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湖北省远安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加大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结果应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该局共完成46个审计项目,查出违规金额1199.6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2516万元。全县召开审计结果应用工作专题会议2次,对经审计查明的7个单位、10个政府投资项目涉及的82个问题进行了通报。
     
    一是吹响思想“集结号”。县委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强化审计结果应用的措施和办法,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审计结果运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审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明确将审计结果应用工作纳入全县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总体构架,作为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早发现问题、早挽救干部、最大程度减少经济损失的重要举措。
     
    二是规范操作“流水线”。明确审计结果应用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县纪委牵头,审计部门负责,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财政局、地税局根据职能,各负其责、协调配合。明确规定,审计部门每季度提交一次审计情况报告,由县纪委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梳理锁定涉嫌违法违纪的重大情况,明确进一步工作的具体方案,提交审计结果运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三是组建联合“缉私队”。对审计初步查明的涉嫌违法违纪事项,由县纪委牵头,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组建工作专班,对相关单位和个人所涉事项、财务帐目、资金收支进行深入全面地调查核实,严防化公为私、贪污受贿、动用民生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同时,对查实事项及时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是牢擎惩治“尚方剑”。对经审计和立案调查属实事项,根据情节轻重和违纪金额大小,分别由相关部门负责,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刑事责任追究;对相关违纪违规金额予以追缴、扣缴、冻结或清缴相关税费等处置,切实惩治违纪违法分子,保护国有和集体资金资产不流失或少流失。(杨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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