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审计促进全州实行城镇医疗保险“六统一”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6日】
【来源:湖北省恩施州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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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恩施州审计局高度关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针对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相对较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不均衡,限制了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作用的发挥等方面的问题,审计提出“要在全州实行医疗保险州级统筹、提高医疗保险覆盖面、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等建议,得到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并促使政府制定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镇医疗保险细则。
    
    今年,该细则全面执行,在全州范围内实行城镇医疗保险“六统一”。细则主要从基金筹集、医疗保险待遇、特殊检查治疗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全州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覆盖范围及对象包含所有用人单位及其退休(职)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国有关闭、破产、改制企业等。城镇医疗保险实行州级统筹,州、县两级经办。在全州范围内统一筹资标准、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基金核算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就医管理、统一经办流程。(邓梅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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