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审计厅严格贯彻落实中纪委有关“两节”通知精神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3日】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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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建省审计厅结合实际,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精神,多项举措严格贯彻执行规定,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纠正“四风”,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
    
    一是认真学习部署,营造风清气正“两节”。该厅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做好安排部署。要把学习贯彻《通知》要求与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与落实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与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公车私用等要求结合起来,作为深入推进“闽审清风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培育审计人员廉荣贪耻、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好头、作表率,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带头抓好学习,带头抓好落实,带头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两节”。
    
    二是严明纪律规定,深入基层解决问题。该厅要求各处室、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通知》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海鲜、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不得以各种名义向被审计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做遵守《通知》规定的模范,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和审计“八不准”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既严以律已,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本着从简、节俭的原则安排好“两节”活动,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深入群众解决问题。
    
    三是加大管理力度,结合审计加强监督。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加大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力度,发现问题苗头要及时提醒,对不良行为要坚决制止。各处室、单位要结合审计项目,加强对《通知》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揭示和查处相关费用公款报销、转嫁摊派等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以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确保中央要求落实到位。(郑晓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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