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审计厅“四个强化”推动环保资金审计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7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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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湖北省审计厅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等环保专项资金审计中,积极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四个强化”措施,有效提升了审计质量和成效。
     
    一是强化审前调查,突出四个重点。针对环保资金管理政策性强、涉及资金种类多、对象广的特点,按照“资金流、业务流、项目流”分布走向,将审前调查视野扩大到与环保项目建设和资金征管用相关联的发展改革、城建、税务、水务、污水处理厂等单位,通过对内外部等多方信息关联比对,确定了征收管理、使用效益、项目实施效果和环保政策落实4个审计重点。
     
    二是强化组织管理,整合审计资源。在项目组织安排上,统筹审计力量,采取分层次、抓重点的方法,灵活运用“上审下”、“交叉审”和“同级审”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审计方案、实施时间、政策口径、审计汇总、审计处理、审计经费“六个统一”,并将审计情况纳入各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扩大审计成效。
     
    三是强化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审前制定操作指南,为实施审计提供方向和引导;审中利用AO和OA两个系统平台开展过程审理,并通过“环保审计专栏”,以“审计动态”、“审计进度通报”、“经验交流”等专题,发布指导性意见,通报工作进度,交流经验作法和审计成果等;审后开展质量考核,相关结果通报全省。
     
    四是强化审计整改,推进行政问责。注重从查处、揭露问题向督促整改转变,省纪委对各地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和“倒查追责”,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省环保厅专门下发《关于做好环保专项资金审计整改的通知》落实整改工作。移送的18件案件线索正在查处,部分责任人受到行政和司法责任追究,相关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资金已全部追还。湖北环保资金审计做法获得审计署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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