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创新现场审理方式促进审计业务质量提升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7日】
【来源:黑龙江省大庆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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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黑龙江省大庆市审计局积极创新审理工作方式,并结合实际尝试开展了领导带队现场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两年来,该局共完成现场审理项目18项,提出问题定性不准确、审计证据不充分等现场审理意见46条,并全部被审计组采纳,促进了审计项目审深审透和审计业务质量的不断提升。
     
    一是细化审理内容,优化审理流程。按照“以审计方案为基础、以审计证据为支撑、以审计报告为总揽”的审理工作思路,将现场审理工作细化为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和审计结论三个方面13项内容,并且每一项内容都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确定了具体的审理标准;同时,编制了大庆市审计局现场审理业务流程图,明确了现场审理计划安排、现场进点时间等7个操作步骤,进一步优化了现场审理工作流程。
     
    二是创新审理方式,提高审理质量。实行领导带队现场审理,按照年度现场审理计划,及时组建由项目分管领导、法制审理人员参加的现场审理组,在约定的时间进入项目现场实施审理;统一组织项目统筹审理,对于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现场审理时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现场审理事项、统一问题定性标准、统一处理处罚尺度、统一审计文书格式,确保此类项目审计结论的一致性和恰当性;重要项目实行现场会审,对于重要的现场审理项目,及时召开审理会议,组织审理人员根据审理事项分别提出初步审理意见,然后逐一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最终审理意见,有效降低审理风险,提高了审理工作质量。
     
    三是强化质量控制,打造审计精品。一方面,通过现场审理,对审计过程中遇到的法律法规适用、复杂事项取证等问题,审理人员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避免了事后审理发现审计缺陷难以及时弥补的不足,确保了审计项目质量。另一方面,在现场审理过程中,审理人员与审计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交流,促进了审计与审理的良性互动,审理人员也能够客观全面的了解审计项目的实施背景,提出更加科学、准确的审理意见,促使审计项目从“成品”打造成“精品”。2012年大庆市12个审计项目被评为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获奖数量、质量居全省前列。(刘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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