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审计厅加大投资审计风险管控力度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0日】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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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廉政风险,促进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健康发展,近日,福建省审计厅结合对全省33个投资审计中心的审计质量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检查情况,制定并向全省审计机关下发了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领域审计质量管理与廉政风险防控意见。意见要求从7个方面加大对投资审计风险的管控,对促进福建省投资审计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是加强质量管理与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建立审计机关质量管理与廉政风险防控领导责任制;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廉政建设;发挥好各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坚持廉洁从审,严守各项廉政纪律规定。
        
    二是进一步完善投资审计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投资审计范围、审计对象、审计职责、审计方式和审计程序等监督职责;健全审计机关内部有关质量管理与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办法,规范投资审计监督行为。  
        
    三是进一步加强投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科学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根据量力而行、质量优先的原则安排年度投资审计项目计划;合理、优化配备审计组成员;确保投资审计项目计划的严肃性。
    
    四是强化投资审计业务质量管理工作。统一投资审计业务文书及内容;做好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应重视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可靠性和充分性;做好审计征求意见环节的工作;根据各自职责要求做好复核审理;建立送审资料登记制度;做好项目审计档案管理。  
    
    五是加强对所属投资审计中心的管理与监督。加强编入审计机关审计组的投资审计中心人员的管理;加强对投资审计中心参与审计机关审计的项目管理;严禁投资审计中心未经授权单独开展审计执法;加强对投资审计中心独立对外出具审计报告的项目的监督与检查;严禁在审计执法时对外收费;加强对经费实行单独核算的投资审计中心的监督。  
       
    六是规范审计工作相关经费的管理。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将审计经费列入工程项目建设成本的,须报相关部门审批,并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七是规范购买社会服务工作的管理。把好“立项关”,实行计划管理;把好“选聘关”,做到公平公正;把好“授权关”,严格依法办事;把好“合同关”,明确权利义务;把好“监管关”,控制廉政风险;把好“考核关”,做到奖惩分明;把好“付费关”,做到及时合法。(郑晓冲 陈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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