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泰:改进审计方式确保政府投资审计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3日】
【来源:山东省新泰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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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山东省新泰市审计局注重整合审计资源,改进审计方式,做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全覆盖,取得良好效果。该局2013年累计对城建、水利、国土、旅游、矿业集团等53个单位的91个工程项目实施了投资审计,审计金额61492.91万元,审减工程造价7435.89万元,平均审减率达12.09%。
    
    一是抓大放小,确保审计全覆盖。该局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对提报值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组成审计组进行审计,其中重点项目、大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审计;对提报值50万元以下的项目,实行社会中介机构备案审计制度,未经国家审计机关审计或备案的项目,一律作为问题在日常审计报告中提出,并不得作为决算转资的依据。对于私自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并决算转资的的建设单位提出批评,责令其改正,由审计机关重新组织审计
    
    二是奖优罚劣,确保审计公正性。在业务操作上,实行每周例会制度,集中定案,分析审计案情、分配审计任务、落实审计责任,在制度和程序上严把质量关。在审计实施中,制定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的实施办法、受聘社会中介机构业务考核细则及聘请工程师承诺书等规范性文件,在纪检部门监督下,随机抽取选定专业人员,保证了公平公正、依法审计。对于明知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而又私自承揽审计业务的中介机构,淘汰出审计备选库,终止合作关系。(陈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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