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泰顺县政府积极采纳审计建议 5项制度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6日】
【来源: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今年以来,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政府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先后制定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文件,建立5项制度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一是建立绩效报告制度。要求各部门定期提交预算管理工作总结,说明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支出状况、存在问题及纠正措施等;财政部门及时报告绩效监控跟踪情况、预算绩效管理综合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二是建立预决算结合制度。将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决算审查有机结合,把绩效跟踪和评价结果作为当年决算审查和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长期无绩效的经常性项目予以取消。     
    三是建立绩效公开制度。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将绩效评价结果尤其是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在规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建立反馈整改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进行反馈,要求预算单位根据评价结果积极进行整改,以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规范支出成本,强化支出责任。     
    五是建立绩效问责制度。按照“谁用款、谁负责”的原则,将预算绩效管理结果作为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对重大绩效责任问题进行问责,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林彬)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