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努力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理好财、用好权、尽好责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7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云南省2014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听取了该省2013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和今年工作打算,研究确定了今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并对今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保厅、省监察局、省国资委和省审计厅等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联络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2013年,云南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方式方法进一步优化,结果运用进一步深化,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年共审计领导干部1094名,查出违规金额84.6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69.77亿元,损失浪费金额5156万元。经济责任审计在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打击腐败、防范风险、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会议要求,云南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委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促进领导干部理好财、用好权、尽好责,努力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全覆盖。一是着力创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模式。正确处理审计人员少和审计任务重的突出矛盾,科学计划管理,创新审计方法,进一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效能,努力实现审计对象的全覆盖。二是着力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把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等作为审计重点,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三是着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的执行力度,不断完善和规范评价办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四是着力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促进提高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做到审计结果可用;努力提高审计报告的实用性,做到审计结果好用;切实提高审计分析的建设性,做到审计结果管用,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干部监督和管理、惩治和预防腐败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李玥帆 张倩倩)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