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顺:出台经济责任审计任前告知和年度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8日】
【来源:浙江省温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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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2月,浙江省泰顺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泰顺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办法》和《泰顺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年度报告制度》,规定组织部门在与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时,应当告知其履行经济责任的原则要求;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应当在年度工作总结中报告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并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这两项制度的出台,将对增强经济责任意识、规范履行职责和前移审计监督关口发挥积极作用。(刘海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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