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
简体
繁体
英文
网站地图
无障碍浏览
首页
机构概况
机关概况
领导之窗
机构设置
联系我们
新闻频道
时政要闻
审计要闻
重点推荐
审计动态
图文视频
媒体视点
对外交流
公告报告
审计署公告及解读
审计署报告及解读
地方公告及解读
审计署预算决算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审计之窗
党建廉政
综合文苑
审计风采
审计故事
审计科研
法律法规
审计知识
审计融媒体
公众互动
审计长信箱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驻审计署纪检监察组
网上信访
公众咨询
投稿须知
首页
>
新闻频道
>
审计动态
>
地方动态
> 正文
浙江泰顺:出台经济责任审计任前告知和年度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8日】
【来源:浙江省温州市审计局】
字号:
【大】
【中】
【小】
今年2月,浙江省泰顺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泰顺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办法》和《泰顺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年度报告制度》,规定组织部门在与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时,应当告知其履行经济责任的原则要求;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应当在年度工作总结中报告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并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这两项制度的出台,将对增强经济责任意识、规范履行职责和前移审计监督关口发挥积极作用。(刘海泉)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