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各地审计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2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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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署和辽宁省审计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结束后,辽宁各地审计机关采取多种形式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该省各地市审计局深入学习贯彻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四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同时,把廉政教育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审计中心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强化审计人员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结合本单位实际,沈阳、鞍山、盘锦等市审计局进行了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积极践行“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辽阳市审计局通过强化理论建设的基础作用,强化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强化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强化适时教育的提醒作用,不断规范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二是加强纪律建设,严守党的纪律。该省各地市审计局重温了党章的地位、作用和现阶段学习党章的意义、党章的制定和修订历程、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职责,按照刘家义审计长提出的“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的要求,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切实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朝阳市审计局负责人作《学习党章强素质、遵守纪律转作风》专题讲座,进一步加深了该局党员干部对党章的实质和内涵的理解。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治理“四风”。该省各地市审计局持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治理“四风”问题。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本溪市审计局针对“四风”查摆出的问题,健全《关于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市审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防范“四风”、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大连市审计局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把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作为重要内容,废止、完善、更新相关制度,逐步形成便于遵循、便于执行、便于落实、便于检查的制度体系。
     
    四是加强法治建设,规范自身权力运行。该省各地市审计局按照省审计厅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反腐倡廉、队伍建设、业务规范、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措施,强化制度约束和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盘锦市审计局将近期内中央及有关部门出台的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为、规范津贴补贴行为、规范“三公”经费及会议费行为等有关文件整理辑录,编印300余册发放给全市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阜新市审计局实行审中巡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期间检查巡视,约束督导审计干部恪守职业道德。鞍山市审计局通过签订《审计廉政纪律承诺书》约束审计组行为。
     
    五是加强审计监督,发挥“利剑”作用。该省各地市审计局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科学安排审计项目,突出对财政预算执行、民生专项资金运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政府重点项目投资等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揭露滥用职权、奢侈浪费、损害群众利益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进一步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审计在反腐败中的“利剑”作用。(乔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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