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多措并举推动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4日】
【来源:审计署经责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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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新疆自治区审计厅注重整合资源,推行任中审计和重点岗位领导干部任期轮审制度,强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销号等,多措并举,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深化。

    一是创新组织方式整合资源。坚持全区“一盘棋”理念,将地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决算审计进行“捆绑”,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进行“捆绑”,做到同时进点、一次审计、分别报告、成果共享。2013年,统筹组织全厅各业务处对33个自治区单位进行“同级审”,对2个地(州、市)和4个县(市)进行“上审下”,组织8个地州审计机关对13个县(市)进行“交叉审”。

    二是大力推行任中审计和轮审制。2013年组织实施了95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其中任中审计64个,比例达67%。在全区14个地(州、市)党政领导2次“轮审”过半的同时,开始了第三次“轮审”;94个县市党政领导已基本完成1次“轮审”。

    三是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建立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整改台账,全面记录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问题不整改不销号。明确问题整改时限,并发出《报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定期反馈整改情况。同自治区纪委和组织部,积极开展联合跟踪督察的工作,对个别未按承诺整改的单位,发出《责令执行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2013年实施的31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均已反馈整改情况,各类问题整改率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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