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审计建议 青海省财政厅出台文件加强预算绩效和政府性债务管理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4日】
【来源:青海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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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青海省审计厅不断优化预算执行审计,加强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和财政存量资金专项审计,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加强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健全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规范举债行为,完善风险预警等建议。

    审计建议引起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预算管理和债务管理问题。政府有关领导多次在审计报告上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制度,从改革层面加强预算体系建设。为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近日省财政厅印发了《2014年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和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要点》,从推进预算绩效考评、完善机制制度、强化债务管理三个方面制定具体措施。

    一是纵深推进四项重点考评。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把部门预算专项支出、项目专项资金按规定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重点对项目设置的必要性、实施计划的可行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绩效指标的明确性、绩效指标值与预算申请的匹配性进行审核。强化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基础管理、管理效果等方面不断优化指标体系加大对结转规模、整合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和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等考评指标的权重。扎实开展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重点对民生政策的公平性、效率性进行评价,积极探索重大专项中期绩效评价,试点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财政支出机构、财政政策、财政制度等绩效评价。稳步推进省对下财政综合绩效考评,积极推进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日常化,指导市州加强对所属区县的绩效管理,督促做好乡镇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健全省对市(州)县、乡镇三级财政管理绩效考评机制。

    二是健全完善三项机制制度。进一步健全结果运用和统计方面的制度,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基本框架;制定相对统一的工作流程和操作细则,规范操作程序和质量控制要求。健全部门内部工作机制、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借助各级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社会中介等各方力量,形成推进绩效管理的合力;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倒逼机制,加大公开力度,促使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建立指标指导库、第三方机构库、专家学者库,加快对各类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的研究设计和修订补充,强化评价权重设置的研究,完善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利用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专业的专家学者促进绩效评价质量的提高。

    三是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研究建立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考核评比机制,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分析说明的针对性。全面实行政府性债务规模动态管理,科学设置硬性指标限制,严控债务规模,及时预警和通报债务风险,促进合理举债、规范管理、有效使用、按时偿还。强化绩效评价,将债务统计工作和风险预警情况纳入财政管理绩效考评,推动规范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党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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