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宣恩县审计局积极开展财政性资金支付中介业务费审计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2日】
【来源:湖北省宣恩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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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宣恩县审计局按照上级机关统一布署,在全面查深查透的基础上,采用三个坚持与三个结合的方式对该县用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金支付中介业务费的合理、合规、合法和有效性展开全方位审计,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坚持财务账表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在开展运用财政性资金支付社会中介服务费的审计中,根据近几年来所支付的中介服务费去向和金额,运用AO系统分门别类进行筛选、汇总、甄别和分析。根据服务项目概算金额、取费比例、签定服务合同内容以及收费情况进行逐项逐笔的审计。了解选聘的中介机构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是否通过正常的渠道进行了公开招标、开展竞争性谈判、实行单一采购、展开询价还是以其他方式确定服务对象。在账表审计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审计调查,走访座谈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和相关知情人员,了解有无围标、串标行为,有无国家机关或个人指定服务对象;所签定的服务合同和收费标准是否规范、全面、准确;竞争性谈判是否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同时还调查了解中介机构是否转让、转借资质分包服务项目和提供不真实、不全面的服务报告。
     
    二是坚持结果审计与过程审计相结合。审计中,坚持以账内记载和中介机构签定的服务项目合同内容履行情况报告及所付费用结果的真实性与整个中介机构服务过程的 追溯 审计相结合;主要审核中介机构在项目设计、图纸规划、工程监理、造价审计等方面的服务是否按合同约定和国家规范操作,是否存在粗枝大叶、弄虚作假、蒙混过关问题。依据合同约定事项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并询问相关当事人合同履行质量,看中介机构是否存在压价转包服务合同和违法分包服务项目给个人的行为。审计中还特别注重采购发票真伪的审计甄别,各项服务支出是否都有政府采购支付通知单,对在当地的中介机构收费项目进行跟踪核查,看其账目是否齐全,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服务收入是否严格按开据发票数入账进行核算,有无白条核算、私设小金库现象。在审计过程中,还特别注重检查是否存在国家公职人员在中介组织中兼职取酬、为其介绍业务;是否有公职人员利用公权强行指定购买服务合同,为亲朋好友谋取非法利益等行为。
     
    三是坚持揭示问题与促进整改相结合。重点针对合同欺诈、价格欺诈、串通投标、商业贿赂、资质挂靠、指定服务、压价转包和违法分包给无资质或资质等级低下的机构,看国家公职人员是否利用公权插手、干预中介服务等问题。做到边审计边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还没有执行完的合同中存在问题的条款进行更改,对合同中注明服务取费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进行调整变更,对无政府采购手续的购买服务要求有关方面补齐相关采购手续,从而促进了揭示问题与整改规范中介服务的有机结合。(陈柏中 杨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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