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四结合”开展农业审计助推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9日】
【来源: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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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三年来,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以农业资金效益审计为突破口,创新审计方法,密切关注农业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等情况,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一是农业资金审计与财政财务审计相结合,重点关注涉农资金管理的规范性。通过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农业技术推广资金等五项涉农资金的审计,全面摸清资金规模、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检查政策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及时揭示相关部门随意挤占、挪用涉农资金和配套资金不到位等问题,提高了资金管理水平,为规范政府各部门职责权限,制定农业投入、产业结构调整等农业宏观政策提供依据。
    
    二是农业资金审计与工程项目审计相结合,重点关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的效益性。通过加大对农村道路、桥梁、农田水利建设、农村水系调整工程等七项涉农工程项目的审计,重点查处了擅自变更项目计划、虚报冒领项目工程资金和截留挪用支农资金1000多万元的问题。同时,对项目效益情况进行调查,反映了因“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造成损失浪费或事故隐患等问题。
    
    三是农业资金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重点关注项目决策的科学性。通过对市农业委员会、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等五个涉农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将政府资金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结合起来,将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涉农项目的决策依据、程序及其效益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决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揭示了涉农资金运行中有关领导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了“三农”政策的落实和涉农资金的投入到位、管理有序、发挥效益。
    
    四是农业资金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重点关注财政专项资金政策的执行及落实情况。通过对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土地出让金、征地拆迁专项资金等近十个项目开展审计调查,及时纠正了相关单位骗取、占用专项资金的不良行为,审计结果为地方政府制定和调整农业政策提供了依据,促进市委、市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台“三农”政策相关制度六项。(杨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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