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突出“四条主线”提升预算执行审计成果层次和水平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4日】
【来源:山东省德州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为提高预算执行审计质量,更好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过程中的作用,山东省德州市审计局通过突出强调“四条主线”,挖掘审计成果,进一步提升成果服务层次和水平。
    
    一是突出公共财政制度主线。围绕促进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在审查预算编制、追加和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关注部门预算细化、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科目分类改革、政府采购、转移支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各项财政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坚持从各项财政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入手,检查分析制度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制度和管理层面提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建议。
    
    二是突出重大建设项目主线。紧扣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这一根本目标,对预算单位承揽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同步跟踪审计。掌握资金运用情况,监督资金管理使用真实性,及时纠正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资金使用不合规、项目高估冒算等问题,节约财政资金。同时,将绩效审计贯彻同步跟踪审计全过程,客观评价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最大限度获得成果。
    
    三是突出重点民生政策和资金主线。立足推动惠民政策“无折扣”落实,将社保资金、住宅维修基金和计划生育奖励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作为审计重点,全面揭示和反映资金管理、分配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服务“责任政府”建设。同时,注重加强对国家惠民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重点揭示政策性资金在申报和使用环节存在的虚假申报、挪用专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发挥预警作用,服务政府宏观决策。
    
    四是突出公共权力运行主线。着力实现对财政资金审计全覆盖,根据部门行政管理权力运行情况,加大对预算部门权力运行过程所涉及的部门单位和经济实体的延伸审计力度,重点审查预算单位有无隐瞒收支滥用职权和滥发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六条禁令”的突出问题,揭示问题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扩大审计的震慑作用。同时,坚持标本兼治原则,从问题中分析查找财政收入征收和分配过程中的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管理漏洞,提出改进建议。(田明 李晓雷)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