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审计厅出台政府投资项目两个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5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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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规范跟踪审计和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行为,提高审计效率,防范审计风险,保证审计质量,近日,浙江省审计厅在总结浙江跟踪审计和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根据跟踪审计和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特点,分别着重规范以下四方面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审计目标、依据和组织方式。两个实施细则分别明确了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目标、依据和组织方式,如:跟踪审计的目标是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建设管理中的各类重要问题,规范建设工程管理,促进建设资金合理、合法和高效使用,遏制舞弊行为,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作用。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应以国家、地方及有关部门基本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法为审计依据。审计机关可以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工作等。

    二是规范审计程序和要求。细则对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审前审计计划、审前准备、审计实施和审计报告等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要求逐一作了规定。同时,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对审前调查内容、审计实施方案内容、审计通知书内容、审计取证、审计意见单内容、跟踪审计台账、审计工作底稿、跟踪审计月(季)报、跟踪审计报告等作出明确要求。

    三是把握审计内容和重点。两个细则分别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竣工交付阶段跟踪审计的内容和重点。如竣工决算审计对接受审计机关竣工决算审计的建设项目必须具备的条件、竣工决算审计时应当取得的资料、竣工决算审计参考依据、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各类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进行审计监督、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建设项目投资绩效评审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审计机关对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重点等内容一一予以明确。

    四是注重审计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细则突出政府投资审计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跟踪审计明确了实施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应当坚持的原则,审计质量责任单位、审计采用事项及发表意见方式、跟踪审计需要关注的各项风险、纳入审计管理系统(OA)进行实时管理的文书、审计机关对协审单位的管理等内容。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强调实行审计组长、审计组所在处(科)室、审计机关专职审理机构三级复核,通过组织审计方式进行的审计机关与社会中介机构如何明确审计任务及目标、双方权利及义务等事项,社会中介机构及其派出的协审人员应当回避等事项,以有效防范审计风险。

    此外,两个实施细则还提供了常用的审计资料参考样式,包括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资料清单、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意见单、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工作台账、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流程图、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信息表、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表等,以供审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借鉴使用。(杨丽萍 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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