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市审计局推出廉政建设“三招鲜”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6日】
【来源:湖北省黄冈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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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为了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湖北省黄冈市审计局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审计组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完善审计廉政建设机制、制度和举措,致力打造一支审计铁军。
    
    ——廉政教育“面对面”。该局推出《黄冈市审计局廉政谈话制度》,突出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自上而下实行“面对面”廉政谈话。日常工作中,局长分别与班子成员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话,科长与科员谈话。凡是外出审计,由局长直接对审计组长、主审进行审前廉政谈话;现场审计超过一个月的,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人每月一次到审计现场与审计组成员谈话。在谈话内容上,结合谈话对象的思想特征实行分类指导,既包含审计廉政作风纪律等常规要求,也突出家庭、事业、理想、道德等不同内容,真正触及审计干部思想,使其自觉筑牢廉政防火墙。
    
    ——廉政督查“背靠背”。为了避免正面监督检查容易形式化的弊端,该局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督”理念,绕过审计组、审计人员,直接面向被审计单位以及社会群众征求意见,确保廉政监督检查的效果。审计前,在被审计单位显眼位置张贴审计纪律公示,明确监督标准和依据;审计中,由纪检组、监察室实行廉政巡查,事前不打招呼,事中不听“安排”,以听取被审计单位和群众的真实评价;审计后,由被审计单位独立填写审计组廉政情况反馈卡,必要时组织开展“回访式审计”,检查被审计单位有无接待审计组的费用发生。同时,该局还设立日常举报电话、邮箱,开辟网上举报绿色通道,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的渠道。通过“背靠背”、暗箱式督查,既保证已发问题查得出,又能促进审计干部克服侥幸心理,时刻从严律己,做到廉洁从审。
    
    ——廉政问责“实打实”。围绕推进廉政问责,该局对照审计“八不准”以及相关审计廉政作风纪律规定,专门修订出台了《审计廉政作风纪律释义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其中,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的责任人,严格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决不袒护;对出现违反审计廉政纪律问题的单位实行评先“一票否决”;对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或是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人,实行连锁追究和上追一级责任追究制,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同时,加强对工作纪律制度执行情况督促落实,从今年4月开始,实行为期半年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专项治理,凡发现工作日中午饮酒、上网玩游戏、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串岗闲聊等现象,实行通报批评并进行相应处罚,促进审计干部自觉改进工作作风。(赵霞 付后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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