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平:“六突出”做好2014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7日】
【来源:福建省漳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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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建省漳平市召开2014年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就做好2014 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明确“六突出”。
    
    一是目标上,突出效果。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体现在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中,对领导干部起到提提醒,拉拉袖子,咬咬耳朵的作用。
    
    二是对象上,突出“轮审”。对重点岗位,资金量大,有分配权或涉及民生资金管理的市直单位领导人员任期一届内至少审计一次;乡镇(街道办)党政领导人员任期内实行同步审计并轮审一遍。
    
    三是内容上,突出主题。突出“经济责任”主题,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情况作出合理评价,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行各项权力,督促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廉洁自律、勤政廉政,为干部考核与任用提供参考依据。
    
    四是方式上,突出效率。以任中审计为主,推行“一次进点,同步实施,分别报告”的方式,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乡(镇)财政决策审计相结合,同时,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同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五是报告上,突出“差别化”。对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差别化处理,提高可读性。审计报告重在让被审计单位或领导干部了解其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督促整改;审计结果报告重在让纪检、组织、人事部门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及今后应督促其整改的事项和意见。
    
    六是运用上,突出管用。扩大结果报告传阅范围,对问题较多的部门和单位由纪检、组织、人事、审计联合对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通报审计结果,进一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警示教育作用。(姜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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