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强化审计现场管理提升审计质量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8日】
【来源: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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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审计现场作业,提高审计效率,防范审计风险,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审计局持续在创新审计现场管理与控制方面下功夫,出实招。近日,该局出台了《哈尔滨市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对审计人员、审计过程及审计结果等在组织、控制、协调、沟通、资源配置和督查等方面实施全过程管理。《办法》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注重把握审计工作程序的重点环节
    
    一是重点对审计组层面的审计现场行为规范做出规定,明确了审计组和审计组长的法律地位。审计组长由审计机关(局党组)任命,作为审计质量控制第一责任人,对审计项目的总体质量负责。
    
    二是把审计实施方案摆上重要位置。《办法》在国家审计准则的基础上,抓住审计实施方案这个“龙头”,重点规定方案的编制环节和执行环节,同时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将审计事项分解落实到人,明确审计组成员各自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
    
    三是对审计取证做出规范要求。《办法》规定,获取审计证据,应围绕问题所依据的标准、事实、影响和原因等进行。在要求被审计单位签字前,应与被审计单位充分沟通,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同时对使用专业鉴定和中介机构、内审机构有关工作结果作为审计证据的,要求加强对关键环节、重要环节的抽样审查,从而对其结论的相关性、可靠性做出判断。
    
    四是对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做出规定。《办法》规定,审计人员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每个审计事项,均应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真实、完整记录实施审计的主要步骤和方法、获取的相关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等。
    
    五是《办法》要求审计组加强审计现场审计信息的交流与沟通,遇到重大审计事项,及时向审计机关负责人报告。
    
    六是《办法》强调,审计期间,除经济案件等特殊事项外,必须与被审计单位充分沟通并尽可能达成一致意见;审计现场工作结束前,审计组应当召开会议将审计报告初稿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七是《办法》对审计组现场审计复核的具体内容、审计报告质量要求、审计组长审计现场管理督导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
    
    加强对操作层面的管理
    
    《办法》针对审计现场的廉政风险点,着重从加强审计现场管理的角度,对审计组现场管理涉及相关活动的基本要求作出规定,包括廉政管理、人员管理、资料管理、突发事件管理、信息化管理、现场纪律、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围绕主要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进行细化,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管理措施。增强可操作性,同时对相关重要问题和环节加以重申和强调。《办法》还针对审计现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了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严管涉密设备、规范资料流转等有效措施。切实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不泄露审计工作中接触到的个人信息。
       
    细化审计质量各环节责任,明确责任主体
    
    《办法》针对审计组内部组织方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重点规范了审计组层面的审计现场管理行为,即审计组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组长是审计现场业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由经验丰富,具有业务胜任能力的审计人员担任。按规定执行审计组长由审计机关(局党组)任命制度。审计组设审计小组的,审计组长应当确定主审负责,并严格执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计组应当指定现场兼职复核人员负责现场复核工作,并对审计组长负责,同时接受审理机构现场指导;审计组设立兼职党风廉政监督员,对审计组履行廉政监督职责进行监督;规模较大的审计项目,成立临时党支部,发挥党的基层组织保障作用。审计组成员应当根据审计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办法》针对审计项目实行分级质量控制,以及部分环节存在责任交叉、职责不清的情况,明确界定了审计业务组织实施、审核、复核、审理等各岗位应承担的责任,并通过审核、复核、审理、审计业务会议等,对前一个环节的质量控制效果进行检验,确保各审计质量控制环节责任落实到位。(王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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