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利川:深化四个对接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1日】
【来源:湖北省利川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为了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近年来,湖北省利川市审计局不断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全力推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惩防体系建设、干部管理工作、审计查明问题整改、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有效对接。
    
    ——推动审计结果与惩防体系建设对接
    
    一是运用审计结果开展警示教育。对审计情况特别是查明的问题,全面开展诫勉谈话,对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性教育。
    
    二是运用审计结果防控廉政风险。针对违纪违规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针对性强、有效管用的各项具体制度,确保让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防止权力滥用。
    
    三是运用审计结果强化案件查处。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及时向审计机关反馈立案查处的结果,并对没有立案查处的说明有关情况。协调各级纪检、监察、审计和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审计发现问题的查办合力。
    
    ——推动审计结果与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对接
    
    一是依据审计结果选拔任用干部。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及组织、国有资产监管部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将审计结果报告及其运用情况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二是依据审计结果加强绩效管理。将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薪酬分配、评先奖惩有机结合,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好、工作业绩突出的,按有关规定程序给予表彰、奖励。
    
    三是依据审计结果促进依法行政。督促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地方、部门、单位认真研究审计指出的问题,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理财的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本地区、部门和单位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推动审计结果与问题整改督查对接
    
    一是强化整改意识。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意见和批示,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各地将经济责任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政府、部门、单位的工作目标,实行量化考核,确保审计查明问题和建议整改落实到位,不断规范领导干部所在地区、部门、单位的内部管理。
    
    二是建立反馈制度。被审计部门、单位按规定时间向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整改报告,内容包括: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有关责任部门、人员的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尚未整改(处理)到位的原因,以及下一步整改(处理)措施等。
    
    三是加强整改督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审计跟进的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机制,纪检监察、组织、审计、国有资产监管等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在审计报告等审计结果类文书送达后规定的时间,组织力量加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地区、部门、单位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整改不力的通报情况,严肃追究责任。
    
    ——推进审计结果与责任追究对接
    
    一是严肃财经法纪。对审计查明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部门、单位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审计机关按规定处罚、追缴、清退。对一些屡查屡犯、明知故犯的问题从严处理。
    
    二是严肃党纪政纪。对审计查明被审计领导干部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纪检监察机关在进一步核查相关事实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严肃司法责任。对审计查明少数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侵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或由于失职、渎职、违规决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国有资产流失,构成犯罪的,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处理意见,由审计机关按照规定程序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成思军)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