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从四方面提升审计成果运用 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6日】
【来源: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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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审计局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积极调整审计思路,不断提高审计质量,通过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有效提升审计结果的运用。

    一、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联动机制。一是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计划安排、审计实施、问题处理、案件查处、情况通报、责任追究、干部管理、督查整改等各方面相互协调配合,发挥合力,基本实现了审计事项共商、审计信息共享、审计结果共用,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得到不断发展;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促进各区(县)建立完善经责联席会议制度。

    二、加大任中审计力度。2011年至2013年,该局积极探索前移审计关口,逐步扩大任中审计的比例,任中审计项目占到审计项目总数的61%。通过任中审计,消除了过去离任审计查出问题处理难、监督实效性差和“秋后算账”的弊端,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突出预防和预警作用,为组织部门考核、任用干部及时提供参考依据,增强了审计结果运用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三、明确审计内容和重点。一是明确权力运行流程的重点环节。把经济活动中与权力运行相关的事项,如:政策制定、行政审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作为重大审计事项,对被审计对象执行的国家有关政策、各项规章制度、授权文件、内部工作流程、议事规则、管理办法以及操作规程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和甄别,描出权力运行的轨迹,找出政策漏洞和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二是直接对执行结果进行定量分析。筛选出执行结果中与国家政策规定、内部工作流程、决策程序不相符合的内容,重点检查自由裁量权相对较大的问题。三是依法对问题定性,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责任。认真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提出合理有效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决策过程更为公开透明,运行环节更为科学规范。

    四、推进审计整改和问责。一是坚持审计回访制度,跟踪检查审计决定、审计建议落实情况,督促检查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强化对审计结果的综合分析,从中发现普遍性、规律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三是切实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教育和保护干部的作用,审计结果不仅纳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成为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也是部门单位年终考核内容之一。四是将审计中发现的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作为市委党校主体班次的培训内容。五是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司法部门处理,加大反腐力度;对审计后应当引起注意的问题和改进的意见、建议,由组织部领导与被审计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时提出。六是提高审计结果的透明度,逐步实施经济责任实名通报制度,现已连续四年在一定范围内实名通报审计结果,并向党委、政府提交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有效提升了经济责任审计应用层次,促进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化。(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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