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改委落实审计建议“四强化”规范财务管理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7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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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上半年,湖北省审计厅对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后,提出了加强财务监督、完善财务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得到该委高度重视和采纳。近期,该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采取四个强化措施,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强化财务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财务管理质量。一是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做到报销票据合规、审批程序规范、科目使用合理。二是规范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将年初预算细化、分解到各处室,树立“没有预算不能开支,有预算不得乱开支”的约束机制,杜绝预算编制简单、内容缺失、操作性不强,预算内容与实际开支“两层皮”的问题。三是规范财务收支管理。加强机关本级及二级单位财务收支管理,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将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同时,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规范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报销审核程序,坚决杜绝“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强化监督管理,实行财务核算“大集中”。针对审计揭示的所属二级单位问题较多、部分问题屡禁不止等问题,该委拟向省编办申报设立会计核算中心,将所属单位的财务核算工作统一集中到委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加强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在会计核算中心成立之前,由委办公室组织专业人员定期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规范管理。

     强化制度约束,落实主体责任。一方面,修订完善《省发改委经费支出管理规定》、《省发改委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省发改委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省发改委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省发改委机关办公设备采购规定》等相关制度,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进一步强化主体意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规定,落实处长负责制,严格审核把关。另一方面,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针对财务管理中的问题,由委监察室会同有关处室认真查处,追责到人,并对相关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追究其有关责任。

     强化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首先,领导带头学法用法。要求委机关各处室及所属单位领导带头学,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禁令”、《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文件,促进全体干部增强财经法规意识,正确使用手中权力,提高依法履职及财务监管能力。其次,加强报账员岗位职责培训。要求各单位选用思想过硬、原则性强的同志担任报账员,并加强岗位职责及财经法规的教育培训,从源头上,严格把关,规范财务行为。再次,加强专职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专家教授讲解法规、剖析问题、传授财务知识,提升财务管理能力;鼓励专职财务人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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