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着力规范审计行为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4日】
【来源:河南省焦作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河南省焦作市审计局制定完善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审计现场管理、审计案件移送、过错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对审计行为的规范管理。

    规范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一是紧贴发展大局。明确提出了审计项目“三围绕”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服务保障作用;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在编制审计项目计划草案前,组织审计人员深入财政、发改等部门,了解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使项目计划更有针对性。三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征求广大群众意见,通过发函征求发改、住建、交通等部门意见,通过汇报征求人大、政协意见,使项目计划更有广泛性。

    规范审计项目组织实施。一是规范岗位职责。针对不同执法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规定了局长、主管局长、总审计师、审计组长、主审、审计组成员和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划分了各自应当承担的领导责任、审核责任和直接责任,以及责任追究程序。二是规范现场实施。对审计组的组成、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执行、审计证据的获取、工作底稿的编制和审核、审计报告的汇总撰写、审计组业务会议的召开、审计中的沟通和审计后的撤点等审计活动,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三是规范移送处理。针对审计移送处理事项涉嫌经济犯罪、违反党纪政纪的不同性质,分别移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当地政府。同时规范了移送事项的办理程序,明确要求建立移送处理事项台账,跟踪处理结果,定期督导汇总。四是规范项目时限。审计项目计划报政府领导批准后,及时分解到各业务科室,明确完成时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成。

    规范审计业务廉政监督。一是加强审前廉政教育。审计组组成后,设立兼职廉政监督员,根据审计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和保密教育。必要时,由派驻纪检组开展廉政谈话。二是加强审中廉政监督。在审计进点会上宣读审计纪律,张贴审计公告,公布廉政举报电话,现场审计中由派驻纪检组加强廉政纪律检查。三是定期开展集中回访。结合推进审计整改,每年都由局领导带队,分两次对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深入被审计单位进行集中回访。2014年下半年,集中对51个审计组执行纪律情况进行了回访检查,没有发现违反审计纪律和“四风”问题,巩固了党风廉政建设成果。(谢晨光  喻新军)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