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县审计局出台《纪律监督制度》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4日】
【来源:重庆市荣昌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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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入推进“三转”,重庆市荣昌县审计局日前出台了《纪律监督制度》。
    
    制度要求,由局纪检组牵头组成纪律监督小组,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对全局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每月不低于2次;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执行机关各项制度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采取审计组自评、被审计单位反馈、局纪检组监督回访方式,对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进行审计回访监督;采取约谈、走访等方式,对干部职工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财经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群众纪律等进行监督。
    
    制度规定,督查中发现干部职工上班迟到、早退、旷工或在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未按时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未严格执行上级各项规定及本机关各项制度,未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纪律等,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后按程序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纪律监督情况不定期向局主要领导汇报,每季度向局党组进行全面汇报。纪律监督结果作为局机关内部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和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黄昌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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