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强化国有文化资产审计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0日】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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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着力加大文化事业单位审计力度,近日,在对某报纸媒体的审计中发现,有关广告经营监管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
    
    近年来,报纸媒体的广告经营受到新媒体冲击,同业竞争激烈。在广告客户现金回款难、广告增量“缺氧”的情形下,媒体单位允许客户以其产品或物资抵作广告费,拓展经营规模。如房地产开发商用房屋抵广告费,汽车生产商用车辆抵广告费等。广告收入抵回物资(简称广告抵物)还包括家电、烟、酒、茶、食品等物资。

    广告抵物在管理和使用中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一是部分广告抵物由于客户不开具发票,媒体单位收到物资后不纳入财务核算,在账外循环,不但隐瞒收入少缴税收,且管理上容易出现损失浪费。二是房屋和车辆等大宗资产不经评估和公开拍卖程序,面向内部职工出售,这种方式虽然可解决部分职工住房困难,提高职工福利待遇,使存量资产快速变现,但是在定价、核价及内部竞拍过程中容易产生违规操作,甚至衍生出部分人用内部职工名义以优惠价格购房后直接到市场倒卖牟利,侵占了职工福利,损害了集体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三是广告经营中对广告代理商的招标程序控制不够严格,对有些广告代理公司的折扣优惠过大,容易产生广告行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地方文化事业单位首先应该完善转制后企业财务制度,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效运营国有资本,防止国有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经营风险问题。其次还要严格规范广告经营的收支管理,建立公开、透明的使用监管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滋生。最后,应不断完善对广告代理商的招标办法,规范招投标程序,防止产生行业不正当竞争。(胡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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