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审计厅试行导师制助推青年干部成长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1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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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传帮带”在提升整体业务水平中的重要作用,让青年审计干部迅速融入集体、提升业务水平、尽快成长成才,近日,云南省审计厅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审计厅青年导师制度(试行)》,助推青年干部成长。

    制度将近三年来进入该厅工作的青年干部职工确定为被辅导对象,若其他青年职工有接受导师辅导的个人意愿,也可放宽工作时限要求选择导师进行辅导。导师通过聘任后,根据所专长的审计业务,采取“一带N”的方式辅导青年职工,青年职工亦可按自己所在处(室、中心)的业务领域选择导师,实行双向选择制。

    此次受聘的青年导师均为业务带头人,绝大多数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多岗位及基层工作经历。为确保导师制度的有效实施,制度对导师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以身作则,对青年职工进行引导,使青年职工尽快融入审计机关;为青年职工解答困惑,对工作方法、技能进行指导,帮助其提高工作能力;了解青年职工的思想动态,恰当地进行沟通交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推动青年导师制度的运作,并提出改进的方法和建议;掌握青年职工的工作和学习情况。

    同时,制度还对接受导师培养的青年干部职工进行了职责规定:了解审计厅的业务工作流程,学习云南审计的发展历程和发展战略,领会审计文化的内涵;认真学习审计厅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执行;虚心接受导师的指导与管理,主动与导师沟通,向其汇报自己的工作进展、学习心得,多向导师和老同志请教,尽快熟悉工作环境和业务流程;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认真完成导师布置的任务。

    建立和实施青年审计干部导师制,是云南省审计厅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得到了厅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的大力支持,也受到青年干部的普遍欢迎。该制度从2015年1月1日起试行。目前,第一批青年学员及对应的青年导师已选定,并已于日前向12名青年导师颁发了聘书,25名青年干部将分别在各自导师的指导下开展学习和工作。下一步,云南省审计厅计划用三年时间,对每一名学员量身定制培养计划,力求使学员在政治上经受考验、业务上得到锻炼、作风上得到转变,个体素质实现全面提升。(张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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