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审计局“四着力”抓好“两个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6日】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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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去年以来,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提升思想认识、抓好责任分解、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查究四个方面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
    
    一是着力提升思想认识,切实强化履责意识。该局多次召开中心组会议传达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和学习中央领导讲话,破除“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这一认识上的误区,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扎实推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二是着力抓好责任分解,增强履职的高效性。该局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打破以往“单位对单位”的常规签订模式,拓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实现“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真正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
    
    三是着力强化监督检查,提升履责的高效性。该局纪检组紧贴审计工作实际,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深入推进“三转”工作,聚焦执纪监督主业,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工作,重点加强对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刚性要求;不定期对局系统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做到工作有方案、检查有台账;加强对审计项目的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审计项目“审管分离”监督机制,实现工作机制上的创新。
    
    四是着力严格考核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严格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认真落实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制度,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实施动态管理,着力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落实年初确定的目标责任考核要求,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检查考核推动工作的积极作用;坚持“一案双查”,对出现的问题,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范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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