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平:“四举措”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5日】
【来源:福建省漳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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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监督,促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和党风廉政建设,近日,福建省漳平市审计局“四举措”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以每周例会、“周二夜学”等为平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审计署关于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的若干意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在对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过程中“治治病”提供“药引”。

    二是明确审计重点。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在年度计划制定时明确要求每个审计项目重点突出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的审计,确定为审计报告“必选”动作。在审计过程中,以自查表的形式要求被审计单位自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包括同城接待支出、超预算支出、未实行一事一结支出、账单不全支出、午餐饮酒、接待超标等支出、违反其他规定支出);会议费支出;工会活动支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等支出等方面内容。

    三是完善监督措施。一方面,将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与相关的专项调查结合起来,在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时,将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审计范围,认真组织实施并在审计报告中专门反映,有效地整合审计资源。另一方面,积极配合做好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2014年该局指定专人多次配合龙岩、漳平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八项规定”的专项检查。

    四是强化成果应用。一方面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如2014年将审计中发现的通过虚列支出套取专项资金用于单位发放加班补贴的违法事实移送监察部门。另一方面,针对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呈阅件、专题分析等形式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如在2014年审计中发现的违规发放下工地补贴等问题,以呈阅件的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整改。(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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