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审计局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25日】
【来源: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2014年5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审计局与新疆公廉章程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签约以来,该局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法制宣传培训等方面逐步迈入法制化轨道。

    一是以案说法树理念。常年法律顾问以行政法等理论为基础,结合案例、判例,紧扣审计工作实际,讲解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重大意义。用生动的案例教育和警示审计人员必须“能懂法、勤学法、必守法、严执法”,树立“法治”理念才能带动“法治”实践,“法治”实践才能引领改革发展、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委托审计防风险。审计机关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成为审计机关进一步推动审计“全覆盖”的有效途径。为降低委托审计风险,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市审计局草拟关于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等10余项制度办法;协助起草、修改参与审计工作协议书、委托审计合同等文书;同时加大对中介机构人员的培训教育,促使其严格遵守审计法律法规及廉政纪律,在防范法律风险的同时控制审计技术风险和廉政风险。

    三是“参谋”协助控质量。半年多以来,律师协助起草、修改、审查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件20余份;翻阅20余个项目档案并从法律视角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多次通过面谈和电话咨询的方式向审计干部提供咨询服务。2014年,审计项目质量较往年有了较大地提升,全年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及投诉,审计项目的每一环节都在精细化、规范化方面迈进了一大步。

    该局建立的法律顾问制度走在全疆审计系统前列,借助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促进审计决策科学化、审计项目规范化、审计工作法制化,为全面推进“依法审计”,实现乌鲁木齐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严萍)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