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审计厅出台省辖市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4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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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加强对省辖市审计机关的工作指导,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机制,辽宁省审计厅最近出台了《辽宁省审计厅对省辖市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考核办法(试行)》。

    办法以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便于操作为原则,对考委会组成、考核时间节点、得分权重计算、考核实施程序、考核评分标准等作出了进一步调整修订。

    办法明确了审计项目质量、审计计划管理、审计业务保障、审计业务培训、审计工作纪律5项基础考核内容和审计成果、优秀项目表彰、信息宣传、信息化运用、队伍建设、目标考核、作风建设7项加分项考核内容,并逐一明确了考核标准及计分方法。

    办法更加注重审计质量和信息化建设,这两方面分别占基础考核总得分的40%、20%;更加注重审计成果的形成与运用,占加分项考核总得分的38%;更加注重各市局工作量化评比,各项指标得分不封顶,得分最高的单位得该项满分,其他单位按照占最高分的比例,折算该项的最后得分。(邵光荣 乔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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