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十增强”进一步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7日】
【来源:河南省三门峡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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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办国办《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河南省三门峡市审计局“十增强”进一步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效果。

一是逐步建立审计对象数据库,对审计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和分类管理,加强计划管理,科学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和中长期审计计划,增强审计的计划性。

二是审计范围进一步拓宽,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进行全方位的审计,努力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增强审计的全面性;

三是深入进行审前调查,通过各种途径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科学制定审计工作方案,整合审计资源,严格工作进度,增强审计的预见性;

四是实行项目责任管理,权责一致,形成“责任与风险共担”的控制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增强审计的责任性;

五是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加大任中审计比重,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主要领导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增强审计的时效性;

六是审计部门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密切联系,完善工作机制,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有序高效运转,增强审计的协调性;

七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审计工作全局,审计与调查并举,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效益审计相结合,将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落实情况、政府债务及资产、资源、资金管理使用及民生改善情况等作为重点审计内容,增强审计的重点性;

八是建立和完善审计评价体系,以责定审,以审定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增强审计的客观性;

九是严厉查处各种违法乱纪问题,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加强审计整改,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增强审计的严肃性;

十是充分利用以往的审计资料,实行审计资料共享,全面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增强审计的效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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