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审计局201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出台新举措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30日】
【来源:河南省许昌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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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南省许昌市审计局第3次蝉联“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受到了许昌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和奖励。为做好2015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近日,许昌市审计局制定出台了《许昌市审计局201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意见》指出,2015年精神文明建设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着力在理论武装上真学真用,着力在群众性创建活动上突出思想内涵,着力在制度化、法治化上深化拓展,着力在文明建设常态长效上下功夫,着力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上求实效,积极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常态,实现文明与执法共融、监督与服务互兴。《意见》还对201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一是突出“三个坚持”。在思想认识上,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作为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在工作思路上,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创新”八字方针,强调建设、注重质量,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在创建措施上,坚持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将文明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科室。

二是抓好“三个重点”。一是以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为重点,以学习为载体,以培训为重点,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二是以塑造审计形象为重点,深入开展“提质量、提效能、提素质、树意识、树形象、转作风”的“三提两树一转”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三是以审计转型升级为重点,围绕“抓落实、讲创新、谋发展、搞服务、升位次”的奋斗目标,切实履行审计职能。

三是做好“三个渗透”。要使文明创建工作达到“点、面、线”三个渗透。在“点”上,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使文明创建活动渗透到机关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身上;在“面”上,推动多种形式的文明风尚传播,将文明创建工作向社会延伸。在“线”上,将文明创建渗透到审计工作全过程,与审计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董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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