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落实六项机制 促进审计整改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1日】
【来源:湖南省湘西州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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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查处问题不是根本目的,而是要通过揭示问题促进整改、推动完善制度健全法制,减少问题产生的根源,降低问题发生的几率。近年来,湖南省湘西州审计局积极探索和创新审计整改工作的新模式,从落实责任、跟踪督办、定期报告、追责问效、加强考核等方面入手,狠抓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效果十分明显。

——落实责任抓审计整改。形成了办公室牵头,项目实施科室具体落实的整改工作责任机制。审计整改意见下达后,局办公室梳理汇总整改意见,明确审计意见整改落实的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工作标准,适时进行“提醒”,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确保审计整改工作有人抓、及时抓、抓到位。

——跟踪督办抓审计整改。建立了审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动态跟踪机制,及时了解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意见情况。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每季度末报告一次整改情况,并及时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交流,研究分析问题成因,从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方面提出建议意见,促进被审计单位端正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态度,提高认识,落实整改。

——定期报告抓审计整改。建立定期向州长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机制,及时将审计发现问题按分管州长进行归类并书面报告州长。州长适时召开政府常务会或州长办公会,对各分管州长所分管部门单位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促进审计发现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追责问效抓审计整改。促使州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审计整改意见不落实专题询问机制。定期向人大报告审计整改意见落实情况,将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纳入了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范畴,对审计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启动“刚性”手段,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专题询问,较好地促进了审计整改落实。

——审计专报抓审计整改。建立了审计重大问题专报机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带有普遍性或较严重的问题,直接以《审计要情》的形式专报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去年底,州审计局实施的5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呈报了吉首市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州水利局下设企业管理混乱、州民政局二级机构乱发津补贴等审计要情,州委叶红专书记均做出了批示,要求有关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及时督促抓好整改工作,极大地促进了审计整改。

——加强考核抓审计整改。建立了审计整改考核机制。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对责任科室年度绩效考核管理的同时,按照州委五个文明绩效考核办公室要求,重点对县市和州直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意见情况进行考核打分。2014年该局对9个县市(区)及5个州直部门单位审计整改工作不落实或不彻底进行了扣分,进一步推动了审计整改落实。

通过多措并举,开展扎实有力的审计整改工作,2014年该局审计报告涉及的大部分问题已经得到有效整改,因客观因素或历史原因产生的问题,通过建立相关制度予以了规范。据统计,该局2014年共提出审计建议150条,被审计单位采纳122条,促进增收节支2.55亿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2.83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0.8亿元,促进规范管理0.53亿元,促进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及制度31项,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唐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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