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审计局实行“四化”模式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1日】
【来源:湖南省湘潭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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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按照政府倡导在全市探索试行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湖南省湘潭市审计局实行财权事权化、预算资金项目化、项目资金绩效化、考核量化的“四化”模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以工作事项定经费使用权,预算资金分配到工作项目,项目经费与工作绩效挂钩,再以量化考核护航,促进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工作绩效的双提高。

一是财权事权化。该局根据自身实际,将所有工作事项项目化,成立基本支出、同级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专项审计、信息化建设、业务培训、信息宣传、党建、内审10个项目组,各项目组根据工作事项需要年初申报预算资金。

二是预算资金项目化。财政下拨的所有预算资金,分配到10个项目组,各项目组根据工作事项大小及进展情况,申报使用资金,由该局预算绩效管理办公室按实核拨资金。

三是项目资金绩效化。各项目组年初申报预算资金,必须同时申报工作绩效目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公众满意度四个方面,预算绩效管理办公室根据工作绩效目标确定项目组预算资金的多少,工作绩效目标越高,资金越多,反之亦然。资金使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办公室根据工作绩效目标完成及进度情况,核拨项目组使用资金,完不成或达不到工作绩效目标的减拨预算资金。

四是考核量化。所有工作事项、工作绩效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量化成一定分值,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为优秀的,来年追加一定预算资金,良好和合格的保持同等预算资金,不合格的减少预算资金。(王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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