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增强“四种意识”加大案件线索查处力度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8日】
【来源:湖北省钟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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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北省钟祥市审计局把发现和揭示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第一要务,不断增强“四种”意识,加大案件线索查处力度,取得较好成效。自2014年以来,该局共向纪检、检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0起,立案处理5人、判刑1人,政纪处分4人。

——增强案件查处责任意识,做到“敢”查。针对部分审计人员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一方面加强对审计干部的责任意识教育。定期召开各业务科室负责人过堂会议,通过反复强调、相互学习交流,促使进一步树立和增强发现和移送案件线索意识。同时,将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工纳入科室目标责任制和个人岗位责任制,逐项逐条加以具体规定、量化评分。对发现案件线索不认真查实、不上报、不反映、不向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移交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另一方面实行问题导向,增强审计人员案件线索敏锐性。在审计实施中,把发现和查出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作为审计工作重点,贯穿于审计过程始终,注重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从蛛丝马迹中发现潜在的案件线索,并做好延伸审计工作。重点揭示和查处重大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揭示和查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

——增强案件查处学习意识,做到“能”查。一是在实践中练。通过配合纪检机关查办案件,学习兄弟单位先进经验、技巧。近两年,该局先后派出18人次参与配合了该市纪委、检察院组织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检查、信访件调查等,审计人员在配合办案中,学习了先进经验,增强了能力技巧。二是单位组织学。机关内部每年举行3至4次案件查办业务交流,并派人员参加审计署、省厅相关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审计人员发现收集、甄别核实和锁定固化案件线索的能力。三是业务骨干带。开展“传帮带”活动,在实施审计项目时,安排一名业务骨干带1至2名审计人员,通过现场讲授和工作中的交流,提升审计人员案件查处能力。

——增强案件查处协作意识,做到“联”查。充分发挥联动机制,借助纪检监察、司法、税务部门力量参与案件查处,抓住疑点,紧密协作,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深挖案件线索。同时,加强信息反馈,健全经济犯罪案件线索移送、会商等制度,规范移送手续和流程,加强与纪检、司法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将查处结果告知对方,确保件件有处理、有反馈。

——增强案件查处时效意识,做到“快”查。一是及时报告。畅通报告渠道,在审计过程中,审计组发现案件线索,及时向分管局长汇报,由分管局长向局长汇报,集体会商案件线索移送事宜,审计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二是及时取证。查深查透违法违纪事实,通过实地观察、群众座谈、外出调查核实等方式及时取证;三是及时审核。由法规审理科及时跟进审核,准确适用有关法规政策,保证移送程序合规;四是及时移送。案件事实基本锁定后,及时移送,做到事终即交,审终已交。(罗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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