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五项措施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5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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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云南省石林县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审计监督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

一是加强审计机构建设,为审计全覆盖提供保障。积极争取石林县委、县政府的支持,2012年以来,新增石林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石林县鹿阜审计中心(园区审计中心)2个机构,累计新增编制10名。

二是完善审计项目计划,确保审计监督全面到位。编制审计项目计划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和重点,开展广泛深入的调研,充分听取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农林、水务、交通、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确保审计项目计划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做到结构合理、重点突出、注重实效。

三是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实现全覆盖。在确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时,充分与纪检、组织部门会商研究,按照“离任干部全部安排审计,任中干部抽查审计”的原则,基本实现了每个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在3年左右全部轮审一遍的目标,达到审计全覆盖的要求。

四是预算竣工审计结合,投资审计实现全覆盖。修订了《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规定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全部纳入审计,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根据项目情况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实行投资审计项目申报制度,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县政府提出审计请示,经批示后交由县审计局组织实施,以此明确建设单位的相关责任;财政部门在拨付项目建设工程结算款时,以审计报告为把关依据,确保建设项目100%接受审计监督。

五是加强内审机构建设,完善单位内部监督机制。成立了石林县内部审计协会,吸收单位会员61个,通过抓好学习培训、督促指导内审人员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单位内审机构的监督作用,做到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有机结合。(李玥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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