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四项措施加强审计整改 有效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7日】
【来源:河南省信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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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河南省信阳市审计局采取四项具体措施加强审计整改,更加有效地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

建章立制保整改。该局建立健全被审计单位限期报告审计整改情况的制度,要求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后60日内报告审计整改的详细情况。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细化到分管领导、科室,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整改情况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深入被审计单位逐项核实,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督查,保证整改成效。

专题报告促整改。根据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该局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要求相关单位对违规问题进行整改,对问题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同时争取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有力督促被审计单位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

部门联动推整改。该局进一步加强与司法、纪检监察、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形成审计监督合力,确保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针对跟踪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及时向政府和人大报告,实现政府督办、人大监督、部门配合的有机结合,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提高审计整改质量和效率。

定期回访帮整改。该局把审计回访工作做深、做细、做透,坚持“审、帮、促”三位一体,定期对审计项目进行回访,主要是加强对未整改问题、屡审屡犯问题的分析,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区分不同事项的整改主体,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针对被审计单位整改中碰到的困难,积极帮助、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刘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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