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强化审计整改创新 促进审计决定落实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3日】
【来源:重庆市巫山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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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重庆市巫山县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特别是2013年“审计整改年”以来不断在审计整改的领导机构、责任分工、跟踪报告、督察问责和评议机制等方面创新,审计整改成效明显。2014年完成的39个审计项目中,下达审计决定书处理问题55个,全部整改落实49个,部分整改6个,审计整改率达94%。该县的做法是:

——创新审计整改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纪委、组织部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促进审计整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创新审计整改责任分工。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前,对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由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审计整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整改内容、要求、时限、责任人。建立由各分管县领导牵头,各被审计单位现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的审计整改分工责任制。

——创新审计整改跟踪报告。县审计局统一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对达到整改时限的审计项目进行跟踪,收集整改情况,每季度末向县审计整改领导小组报告截至季度末审计整改情况。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季度整改情况报告作出批示。

——创新审计整改督察问责。县政府每年召开2次以上整改督办会,副县长每季度对分管部门整改情况进行督促。积极发挥部门联动作用,联合县委组织部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整改情况开展督察。每年县审计局联合县委督察室、县府办督察室对全年审计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开展一次现场专项督查。对拒不执行审计整改以及审计整改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相关人员的责任。

——创新审计整改评议机制。每年6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县审计局代表县政府报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时,还要听取重点被审计单位对本单位审计整改情况的专题报告,并进行单独测评。今年6月29日,县审计局及县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教委、农委、林业局、扶贫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8个审计整改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3次会议进行了专题报告和测评。县审计局测评结果为100%满意。(向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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