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积极实行审计项目“问题清单”制度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3日】
【来源:湖南省湘潭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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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湖南省湘潭市审计局创新审计实施工作,大力推行审计项目“问题清单”制度,取得明显效果。

针对以往部分审计项目审计问题时避重就轻、走漏跑偏、不深不透,甚至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等不良行为,该局大胆创新审计实施工作,实行审计项目“问题清单”制度,以“问题清单”作为抓审计实施的轴心,贯穿审计全过程。在审计实施方案集体审议环节,对每个项目拟审计问题进行集体审议,审议不过关的,不得进入现场审计环节。每审议通过一个实施方案,形成一个“问题清单”,报法制审理科备案,由法制审理科实行“跟单管理”。“跟单”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局长办公会,由局长办公会临机处理。其它一般性问题,待现场审计结束后,在审理环节,由集体业务会议对执行后“问题清单”的全面性、精准性、深透性及解决问题建议的合理性进行集中审议,审议不过关的,不得撰写出具审计报告等审计文书,对达不到要求的次劣“清单产品”,一律打回重新“补课”,直至达到预期目标。

截止目前,该局2个政策跟踪审计项目、10个专项(民生)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9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均实行了“问题清单”制度,取得明显效果,审计查出问题数量和质量、上报综报和要情、提出有效审计建议、移送案件线索等方面都较往年实现大幅提高。(王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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