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审计局以“三注重”入手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实效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5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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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办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实施细则》重新修订颁发后,辽宁省丹东东港市审计局积极适应形势变化,从“三注重”入手,探索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方法,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效。

一是更加注重审前调查。该局要求各审计项目实施前,必须进行全面细致的审前调查,并根据被审计单位行业实际制定调查方案;全面收集查看被审计单位行业法律法规、工作计划总结、出台的政策文件以及以前年度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和审计整改情况等资料;选择该单位不同层次干部职工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全面了解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特别是遵守廉政规定方面的情况,在综合研判情况后,确定审计重点,完善审计实施方案。

二是更加注重延伸审计。不仅查看财务收支的合规合法性,更重视领导干部经济决策的绩效性;不仅审查被审计单位,还延伸审计其下属单位和关联单位,查看其与下属单位的关联是否规范;着重对被审计单位开展的重大投资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关注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根据资金流向开展延伸审计调查,确保查深查透,从而通过科学的审计评价,推动领导干部更好地科学决策。

三是更加注重服务指导。注重“审帮促”相结合,做到审计与帮带同部署、同推进。规定每个项目主审兼任审计执法“指导员”,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财经法律法规宣传,对轻微问题进行劝诫、警示,用口头规劝、书面建议、交流谈话等形式,帮助被审计单位进行有效整改,收到被审单位的好评。(乔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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