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审计局落实两个责任“不含糊“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7日】
【来源:湖北省十堰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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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湖北省十堰市审计局围绕“两个责任”落实,将工作约谈作为廉政建设中抓早抓小的重要手段,通过围绕项目“谈”纪律、围绕目标“谈”责任,围绕过失“谈”惩戒,逐步将约谈作为一种常态化制度渗透到审计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前移了廉政监督的关口,降低了审计风险。

一是围绕项目“谈”纪律。继续完善审计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根据党组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现全覆盖:局主要领导和纪检组长约谈各分管领导;各分管领导负责约谈分管科室(审计组);各科室负责人(审计组长)负责约谈本科室(审计组)成员,约谈内容紧紧围绕《廉政准则》、《审计署“八不准”纪律》以及审计工作纪律等相关廉政规定,告诫审计组人员要切实保证审计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局纪检组负责谈话记录和指定人员做好谈话记录,并依托电子风险防控系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今年以来,已对12个外出审计项目、31个本级审计项目开展廉政约谈237人次,对风控系统中42个审计项目,因上传审计资料不及时等原因产生提醒29次,均得到及时处理。

二是围绕目标“谈”责任。结合省厅和市政府目标量化考核,将各单项指标分解量化到责任科室、责任人,明确每个审计项目和工作事项的完成时间,实行动态监测、重点考核,对无故不能按时办结或未达目标的工作事项,按照《十堰市审计局行政效能监察责任追究办法》,由局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对相关科室(审计组)负责人进行督办式约谈。约谈内容包括,全局审计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完成进展情况,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滞后的部门及时预警提醒,分析剖析与目标责任的差距,提出应对措施。今年以来,已约谈2014年度省厅考核单项指标未达标的科室负责人1人,按季约谈重点目标责任科室负责人81人次,对2014年度案件移送考核情况和省厅量化考核结果情况发出两份通报,确保省、市考核任务和局党组重点目标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

三是围绕过失“谈”惩戒。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从日常办公细节入手,严格落实考勤管理、办公秩序,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各项制度规定,对工作期间上网、迟到、串岗等“小”问题、“小”过失进行诫勉式约谈,避免“小过”酿成“大错”。约谈的主要内容包括:说明约谈原因,指出约谈对象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或存在的问题;指出约谈对象存在的廉政风险;告知约谈对象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需要遵守的纪律规定;听取约谈对象对有关情况的解释说明;约谈人向约谈对象提出工作要求和整改要求。今年以来,已对上班迟到的4人、共17人进行了8批次约谈,填写了约谈表。(龚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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