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采取五项举措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水平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6日】
【来源:湖北省咸宁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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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湖北省咸宁市审计局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层次高、覆盖广、影响大、社会关注程度高的特点,采取有效措施, 着力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水平。

一是统筹安排项目计划。2015年,该局围绕推进经责审计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向咸宁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提出计划建议,经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受市委组织部门委托,该局组织对市直11名领导干部和全市乡镇办23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共计34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安排的审计对象人数占应审项目总数近20%,为实现五年任期一轮审奠定基础。在34个项目中,离任审计4个,任中审计30个,实现了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自审11个,联合审2个,授权审21个,有效整合了市县两级审计资源。

二是扎实开展审前准备。一是科学制订审计工作方案。该局分类制订市直部门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乡镇办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明确各自的审计目标、范围对象、内容重点,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化。二是认真组织审前培训。该局将参审人员集中起来,就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政策法规、优秀案例、计算机审计等专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审计技能。三是专题动员部署。该局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就经济责任审计的任务目标、时间安排、人员组合、质量要求、廉政规定、审计纪律等方面提出要求,进行安排部署。

三是加强审计组织管理。该局针对今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多、时间紧、质量高、风险大的特点,进一步细化“五统一”的组织管理模式。在统一审计方案方面,由市审计局制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市县组织对方案进行培训,严格按方案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在统一审计通知书方面,不论是自审项目,还是联合审项目、授权审项目,都由市委组织部下审计委托书、市审计局下审计通知书,彰显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和权威。在统一审计实施方面,该局在审计进点、进点会模式、现场审计流程及时间等方面作出统一规定,要求严格遵照执行。在统一审计报告方面,该局制作市直部门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模板、乡镇办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模板,规范了报告的内容、方式。在统一审计处理方面,该局要求自审、联合审、授权审等项目,都应由市审计局依法作出处理。

四是积极完善审计内容。该局依据审计法律法规和中办、国办《规定》及《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市直部门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乡镇办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列出清单,分别纳入各自的审计工作方案,严格组织实施。今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规定动作更加具体,并且增加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要求各审计组在审查党委政府领导干部“五个方面”(事业发展、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经济管理、廉政建设)经济责任的履行和“三项权力”(经济事项决策权、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管理监督权)的行使外,还要重点审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主要是审查“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审批程序是否到位,费用控制是否严格。

五是规范审计运行程序。一是规范现场审计时间。今年该市34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体由市经济责任审计局负责组织实施,时间自9月初开始至11月底结束,原则上现场审计工作时间不超过60天。二是规范操作流程。要求各审计组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规定的程序开展,在掌握总体情况的基础上,还要形成规范完整的审计证据,同时现场审计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现场审计廉政责任及重大事项报告办法》的规定,重大情况随时上报,以便市局及时掌握审计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指导工作,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确保审计效果。(张旺宝 王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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