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学习《审计署文明审计暂行办法》 突出五项重点推进文明审计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30日】
【来源:湖北省咸宁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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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咸宁市审计局认真学习《审计署文明审计暂行办法》,结合该局实际,从规范仪容仪表、规范语言沟通、规范行为举止、规范遵规守纪、规范现场处置等五个方面,着力推进文明审计。

规范仪容仪表。该局要求审计组负责人和审计人员要按照《审计署文明审计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树立文明审计意识,注重个人仪容仪表;要求审计人员要衣着得体,不得穿奇装异服;要求审计人员发型正规,男审计人员不得留怪异发型,女审计人员不得过度装饰头发;要求审计人员讲卫生,注重仪态自然端庄,不得使用浓烈化妆品,女审计人员不得化浓妆;要求审计组负责人起带头作用,引导审计人员注重仪容仪表,对不符合要求者,进行督促规范。

规范语言沟通。该局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进点会、座谈会、反馈会上讲话或发言时,要态度认真、有条有理,不得盛气凌人或随意散漫;审计人员在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时,要文明有礼、语气和蔼;审计人员在对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时,要耐心细致,不得居高凌下;审计人员在与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沟通情况或交换意见时,应当态度诚恳、有理有据、不卑不亢。对存在分歧的事项,要虚心听取意见、以理服人,不得主观臆断。

规范行为举止。该局规定,审计人员接受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时,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严格保管,妥善使用,不得丢失和损毁;对临时拆散的账簿或临时标记的账页等,在归还时应当恢复原状;审计人员在现场审计结束时,要清理办公场所,整理仪器设备、办公用品和借阅资料,并及时完整归还;要按规定结清住宿、伙食、交通、通讯等各项费用,取得相关票据,自觉接受监督。定期检查审计组文明审计情况,听取被审计单位的反映。

规范遵规守纪。该局要求审计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遵守作息安排,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请假、旷工,工作时间不得处理与审计无关的事项;审计人员要爱护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办公设备和通信设施,节约使用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办公用品,下班时要关闭门窗和电源,做好防火防盗防浪费工作;造成被审计单位公共财产丢失或损坏的,要予以赔偿。

规范现场处置。该局要求,审计人员在遇到被审计单位故意刁难时,要沉着冷静、讲清政策和利害,要及时上报、慎重处理;审计人员在遇到威胁或干预时,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依法处理,不得受人情、关系的干扰和影响;审计人员在面对诱惑时,要坚守底线,坚决拒绝。(张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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