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审计局建立四项制度强化审计整改落实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3日】
【来源:河南省南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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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加强审计项目的整改落实力度,全面提升审计质量和扩大审计成果运用,提高审计执法效果,河南省南乐县审计局建立落实四项制度,狠抓审计整改,强化审计监督效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一是建立审计报告限期整改制度。每个审计项目实施结束后,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都要在审计报告中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被审计单位履行整改责任,限期整改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建立审计整改台账推进制度。对审计项目中审计查出问题进行归类,建立审计整改台账,规定审计整改流程、整改内容、完成时间、达到效果等具体内容,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审计组长直接管的整改责任,促使审计整改落实彻底到位,保证落实一项,注销一项的整改效果。

三是建立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跟踪督促,促进审计整改落实。在跟踪督促过程中,重点关注相关单位改进财务管理、完善机制制度等。对于整改不认真、不彻底、措施不力的被审计单位除了查明原因,当场要求整改外,还要纳入审计整改重点监控范围;对于整改中存在较大问题的,以《审计专报》的形式向县政府进行反映。

四是落实审计整改问题汇报制度。将审计中发现的风险隐患、重大问题及具有普遍性、苗头性问题等重要事项,以《审计专报》的形式及时、全面、如实地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使县主要领导及时、充分了解相关部门、单位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力促相关部门、单位狠抓整改、建章立制,切实纠正和改进存在的问题,促使审计整改效果的最大化。(郭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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