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廉洁从审“高压线”——湖南省审计厅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纪实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5日】
【来源:湖南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常敲教育“警世钟”、构筑制度“防火墙”、打好督查“组合拳”……近年来,湖南省审计厅大力打造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廉政建设机制,使审计干部牢牢守住廉政纪律“高压线”,有力保障了审计工作的开展。尤其是推行审计业务会议制度,集体审定审计项目的做法,使审计工作更加阳光高效,被省纪委评为“纪检监察特色工作”。目前,湖南省审计厅已连续7年被评为省直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蝉联两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抓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廉政建设,教育是基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湖南省审计厅狠抓审计干部廉政教育,让每一位审计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该厅党组率先垂范,将中心组理论学习进行到底。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一系列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并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开展专题讨论、撰写心得体会,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不论多忙,厅党组书记、厅长唐会忠每年都会精心准备讲稿,坚持为全厅干部职工讲党课,送上一碗热气腾腾的“心灵鸡汤”,以实际行动推动党风廉政教育。

常念“廉政经”、常敲“警示钟”。该厅多次组织学习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各项制度和纪律规定,使广大审计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始终绷紧廉洁从审这根弦。开展各种廉政教育活动,坚持用正面典型激励人,用反面案例警示人,通过反腐倡廉正面典型宣传和反面案例警示,加强对全体审计干部的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在审计专网设置廉政教育专栏,定期编发专题学习资料,内容包括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从审,让每一位审计干部受教育。在审计项目进点前,在干部晋升、轮岗交流和新招录公务员入厅等重要节点,都强调廉政纪律,使廉洁自律入脑入心。同时做到审计延伸到哪里,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在审计现场建立临时党支部,利用节假日、审计间隙开展廉政教育活动,营造崇廉守廉的浓厚氛围,确保审计人员守住底线,用好权。

抓预防,构建长效机制

如何创新管理制度,强化权力制约和行为约束机制,推动廉洁审计?这是湖南省审计厅党组一直在思考的问题。8年前,已经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2007年初,湖南省审计厅在全国率先推行审计权能“四分离”改革,将审计业务流程分为计划、审计、审理、执行4个环节,并设置相应的四类业务部门,分别履行四种审计权能,打破原来一个审计项目由某一个业务部门一包到底的做法,有效规范了审计权力的运行,从源头上促进廉洁从审。

这一改革为审计机关自身良性运行,注入了一剂防腐“免疫”针,大力助推湖南“阳光审计”,促进审计工作实现新跨越、新发展。

该厅还进一步创新审计成本控制制度,审计项目成本核算细化到人到天,并严格实行外勤经费自理,使每个审计项目平均节省成本30%左右。

构筑制度“防火墙”,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财,是湖南省审计厅机关工作常态。该厅不断明确工作流程、强化岗位职责,实施“阳光”操作,实现履行职能规范化、工作方式程序化、审计质量标准化。制定了《湖南省审计厅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审计组廉政监督员制度、审计廉政回访制度和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督察制度;实行审计项目集中审理和跟踪审计制度,所有审计项目要通过审计业务会议集中审定,审理部门深入审计现场进行跟踪审理,促进了审计项目质量的提高,保证了审计执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不断规范财务审批程序,坚决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抓督查,形成内外合力

湖南省审计厅对内完善督查方式,对外畅通监督渠道,切实加强对审计干部廉政监督检查,促进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有力保障了审计职能的有效发挥。

该厅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厅工作总体规划,年初明确当年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领导机制,扎实落实厅党组主体责任。班子正职为“第一责任人”,厅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各自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厅党组与厅机关各单位签订“廉政责任状”,将廉政责任分解细化,确保廉政任务有效落实。

为抓好督查,该厅双管齐下。一方面加强现场督查。该厅聚焦审计一线,派出廉政督查组深入审计现场,对审计组在审计期间执行审计纪律八项规定、审计外勤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目前,已对当年实施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经责审计项目的现场监督比例分别达到95%和97%。

另一方面,大力加强廉政回访。该厅不定期组织廉政回访,到被审计单位了解审计组在审计期间执法执纪情况,听取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回访情况向厅党组报告。同时,建立回访档案,将审计回访结果作为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此外,该厅对照《廉政准则》的要求,对全厅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进行督促检查,严格督查领导干部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围绕促进加强作风建设、廉洁政府建设,开展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全省集中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大力纠正“四风”,并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民利作为审计监察的重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兰志荣)

【关闭】    【打印】